中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设立“校领导接待日”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9-03-21浏览次数:3

 
 
各部门、各单位:
 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,广泛听取师生员工、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、建议和批评,接受群众咨询,受理群众诉求,不断改进学校工作,推进学校“五个师范”的建设,经学校党委会研究,决定设立“校领导接待日”。
  一、接待时间
    单周周三上午 9:00-10:30。
  二、接待地点
    南通校区和新校区:新校区 105 会议室
    如皋校区:东一院会议室
  三、接待校领导
    由党政办公室和工会安排学校领导轮流值班,每月安排公布一次。 
  四、接待对象 
    全校教职员工、离退休教职工、学生及学生家长、社会各界人士。 
  五、接待事项 
    全校师生员工在学校管理、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,对学校建设、内涵发展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,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、建议和批评等。 
  六、接待要求 
  (一)在“校领导接待日”,负责接待的校领导要按时到位,耐心听取接待对象所反映的各种问题,学校党政办公室、工会、如皋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参加接待,并做好记录。 
  (二)对接待对象反映的一般性的问题且在职权范围内的,值班校领导应立即予以回应;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转至其他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处理;暂时不能解决的,应及时告知处理办法和办理期限。 校领导接待日所反映的重大事项,须提交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。 
  (三)学校党政办公室、工会要跟踪办理情况,及时将问题的办理情况向反映人通报,接受师生、社会各界的监督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3月15日